10月14日,记者从西宁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得悉,日前,西宁—海东两地首笔住宅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事务成功处理,为在西宁购房并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海东市缴存员工签定按月对冲还贷协议,月对冲金额3357.7元,填补了青海省内跨中心按月冲还贷事务的空白。
自此,西宁—海东两地缴存员工可从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按月冲还在对方中心的住宅公积金借款,有用处理了两地缴存员工异地借款还款“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
异地对冲还贷是指在非住宅公积金缴存地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后,运用缴存地住宅公积金余额归还借款地住宅公积金借款的事务。
两地住宅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事务的开办,不只方便了缴存员工,深化了职业区域合作,还在事务处理、信息互联和危险防控方面取得了打破。
两地缴存员工仅凭身份证就可请求处理事务,无需带着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两地中心开发接口并与住建部资金结算渠道对接完成联网,无需两地搭设事务专线,为两地节省了专线搭设本钱和日常通讯费用;两地按月冲还贷事务选用“公对公形式”展开,缴存员工提出请求后,两地中心经过体系交互核对承认并直接划转资金至对方中心账户,大大降低了资金在途危险和套取骗提危险。
线下货台处理方法:西宁、海东两地缴存员工须带着自己身份证原件,在两地住宅公积金借款中心处理异地对冲还贷事务。
海东中心缴存员工在西宁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按海东中心按月对冲事务处理规则,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需留存5000元(含)以上余额。
西宁中心缴存员工在海东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按西宁中心按月对冲事务处理规则,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需留存3个月缴存额,且账户状况为正常。
处理地址:西宁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事务大厅、西宁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驻西宁市民中心事务专区、西宁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事务大厅、西宁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大通办理部事务大厅、西宁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湟中办理部事务大厅、西宁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湟源办理部事务大厅。概况可拨打中心客服电线咨询。(作者:季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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